;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份额和所起的作用;无代表作也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技术评估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11.取得现职称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和加盖公章)。
13.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14.属委托评审的,应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书或同意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一份,1-4项同时提供电子档。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现任职称任职资格、代表作、任务书、验收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和省级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务必严格审查原件,经原件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审查部门(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3.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大小双面印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标准式样。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并填写在《评审材料目录》“专业组”栏内。
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鲜章。
(三)材料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单独A3纸对折装定或A4纸左侧胶装。
2.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3.任务书、验收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评价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代表作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依次装订成册。
4.其他材料分别单独装订。
5.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须粘贴填写内容完整的《评审材料目录》。
五、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的,依据《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