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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1年9月22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科技扶贫服务类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农村处 | 发布时间:2021-09-01 | 9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关市(州)、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川科农〔2019〕5号)规定,现就组织申报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6年9月20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依托“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在我省88个已脱贫重点贫困县(市、区)开展的专家重大技术服务。优先支持获得国家、四川省脱贫攻坚工作或科技特派员工作表彰奖励的团队,优先支持为已脱贫深度贫困县开展服务的团队。

二、补助档次

本次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分三个档次:A档补助2万元/项,不超过10项;B档补助1万元/项,不超过15项;C档补助0.5万元/项,不超过30项。

三、名额分配

88个重点贫困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其中A档不超过1项。

四、基本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开展重大技术服务的牵头专家及其团队(含“10+3”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和已脱贫贫困村全覆盖科技特派团),列出主要贡献人员,原则上每个团队不超过10人;

(二)应含线下实地服务,指依托“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开展的现场服务;

(三)面向企业、专合组织、种养大户等具有较大规模的服务对象,或面向整县、整乡(镇)、整村开展的区域性服务,成功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并得到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

(四)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为科技助推精准扶贫做出了较大贡献;

(五)无违法违纪事件。

五、工作程序

(一)2021年9月22日前,各地组织牵头专家及其服务团队填写申报表与附件(附件1—3,一式10份),专家团队内部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二)2021年9月26日前,县科技局进行审核、公示,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州)科技局;

(三)2021年9月30日前,市(州)科技局填写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四)2021年10月31日前,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建议,确定补助项数及档次;

(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服务补助的渠道拨付经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荐的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要真实可靠,满足基本条件。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做到严格把关,防止冒用或夸大成果等现象。

(二)突出重点。申报表中的团队主要事迹要言简意赅,聚焦重大技术服务,有数据、有案例、有证明;服务成效要突出力度、深度和广度。原则上每名专家只参加一个团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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