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川科农〔2019〕5号)规定,现就组织申报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6年9月20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依托“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在我省88个已脱贫重点贫困县(市、区)开展的专家重大技术服务。优先支持获得国家、四川省脱贫攻坚工作或科技特派员工作表彰奖励的团队,优先支持为已脱贫深度贫困县开展服务的团队。
二、补助档次
本次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分三个档次:A档补助2万元/项,不超过10项;B档补助1万元/项,不超过15项;C档补助0.5万元/项,不超过30项。
三、名额分配
88个重点贫困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其中A档不超过1项。
四、基本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开展重大技术服务的牵头专家及其团队(含“10+3”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和已脱贫贫困村全覆盖科技特派团),列出主要贡献人员,原则上每个团队不超过10人;
(二)应含线下实地服务,指依托“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开展的现场服务;
(三)面向企业、专合组织、种养大户等具有较大规模的服务对象,或面向整县、整乡(镇)、整村开展的区域性服务,成功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并得到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
(四)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为科技助推精准扶贫做出了较大贡献;
(五)无违法违纪事件。
五、工作程序
(一)2021年9月22日前,各地组织牵头专家及其服务团队填写申报表与附件(附件1—3,一式10份),专家团队内部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二)2021年9月26日前,县科技局进行审核、公示,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州)科技局;
(三)2021年9月30日前,市(州)科技局填写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四)2021年10月31日前,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建议,确定补助项数及档次;
(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服务补助的渠道拨付经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荐的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要真实可靠,满足基本条件。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做到严格把关,防止冒用或夸大成果等现象。
(二)突出重点。申报表中的团队主要事迹要言简意赅,聚焦重大技术服务,有数据、有案例、有证明;服务成效要突出力度、深度和广度。原则上每名专家只参加一个团队申报。
(三)落实责任。各地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对照时间节点要求,按进度保质保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补助如期兑现。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长柱,何帅奇
联系电话:028-85400059,85284028
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4楼(邮编610041)
电子邮箱:nczxlcz@126.com
附件:1.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申报表
2.申报证明材料说明
3.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一览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申报表
团队名称 | ××县(市、区)××产业专家重大技术服务团 |
牵头专家姓名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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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 补助档次 | A档或B档或C档 (选填) |
联系人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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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重大技术服务团主要人员 (含牵头专家,可由省市县专家构成,原则上不超过10人)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补助拟分配 比例(%) | 签名 |
| 规范全称 |
| 10%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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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主要事迹 (2000字以内) |
一、情况简介 包括服务地点、对象、时间段,服务的产业领域、主要服务形式与总体成效等。 二、服务内容与方式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现场培训等。 三、服务成效 从带动贫困户精准脱贫、助农增收致富、助推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培养本土人才、推动贫困地区创新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用前后对比、内外对比的视角,有数据、有案例、有证明支撑。 四、工作经验 五、下一步打算 |
获奖情况 | 2016年9月20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团队及团队成员获得的与扶贫、科技特派员(团)相关的获奖情况。 |
牵头专家所在 工作单位意见(盖章) | 签字: 年 月 日 |
县(市、区)科技局意见 (盖章) | 签字: 年 月 日 |
市(州)科技局意见 (盖章)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申报证明材料说明
(科技扶贫服务类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
围绕团队主要事迹,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提供有关证明(可与申报表一并装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服务对象证明。为谁服务就由谁出证明,其中,面向整县、整乡(镇)、整村的,由相应的县级部门、乡(镇)、村委会开具证明。
二、服务成效证明。对照申报表中服务成效的若干方面,提供有关证明。可提供服务对象经济效益证明、服务对象感谢信、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县级相关部门证明、部门(单位)内参、县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等。
三、服务过程证明。团队在开展相关服务过程中的照片,包括技术培训、现场服务、基地产业状况等。
四、获奖证明。提供申请表中获奖情况的证书或文件。
五、团队承诺。承诺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冒用既有成果、夸大成效等现象。
团队全体人员签字:
附件3
专家重大技术服务补助一览表
市(州)科技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 | 市(州) | 县(市、区) | 补助档次 | 牵头专家信息 | 备注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工作单位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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