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以上。
(五)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支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培育园区提档升级,重点项目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一般项目重点支持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其培育园区(含阿坝、甘孜和凉山州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
2.由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公司、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公司申报,每个园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3.须联合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申报,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目标。申报时填写《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申报书(产业类)》,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园区项目”。
4.重大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重点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一般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
5.申报企业(转制院所除外)有逾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产业发展类示范基地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
(二)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
(三)支持方向与重点。
须同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确定1个主导产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集成、配套,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区域特色农业品牌。
2.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应用优质专用动植物突破性新品种,转化推广作物优质丰产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效机械化生产、防灾减灾、化肥农药减量高效施用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构建种养循环和高效立体种植模式,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示范基地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创天地、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在线服务站点等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有效供给,打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新模式。
(四)考核指标。
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示范新品种1个,推广新技术2项以上,培育1个以上农业产业知名品牌或拳头产品。
2.基地规模。主要粮油作物基地核心区面积15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特色经济作物及林木产业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带动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猪年出栏、羊年存栏1000头以上,牛年存栏250头以上,家禽、兔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