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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资管处 | 发布时间:2021-09-10 | 10398 次浏览 | 分享到:

)考核指标。

每县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1个、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人,服务领域要涵盖县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服务目标要满足县域农业发展科技需求。指导培育壮大12个县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指导建立12个科技示范基地,指导创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农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家,为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每个乡镇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35名。开展技术服务30次以上,组织技术培训15次以上,培训贫困农民300人次以上。

)有关要求。

1.由各县(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农技推广机构、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主体,联合省、市(州)科技特派员共同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

3.每个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2020年度获得全省通报表扬的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2021已获科技扶贫产业发展类科技特派员服务与创业项目支持的县(市、区),不予支持。

5.填报《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申报书(产业类)》,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特派员)

6.项目配套资金不作要求。

7.申报企业(转制院所除外)有逾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产业发展类面上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为20221202312月。

)支持方向与重点。

围绕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开展优质高效新品种标准化种植和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先进适用新品种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新装备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范围应至少覆盖1个脱贫村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新装备2项,建立科技示范点1个,开展技术培训4场、200人次,直接带动农户10户、辐射带动农户30户增产增收。

)有关要求。

1.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研单位等主体申报。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项目必须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实施。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外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科技计划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

3.每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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