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资管处 | 发布时间:2021-09-10 | 10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1项;每个涉农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不超过2每个涉农市(州)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不超过1项。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点帮扶县,适当平衡在不同区域实施的项目。倾斜支持2020年度获得全省通报表扬的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填报《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申报书(产业类)》,在项目名称后标注(面上项目),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涉及技术支撑单位和科技人员的,需提供合作协议;直接带动的农户、人口具体清单及乡村证明材料。

5.配套资金不作要求。

6.申报企业(转制院所除外)有逾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市(州)、县(市、区)平台项目采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市(州)、县(市、区)平台项目,每项支持经费60万元,分3年拨付,每年20万元/项。

)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3年,起止时间为20221202412月。

)支持方向与重点。

1.市(州)平台。建设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本级运管中心,指导县级运管中心建设,加强运行、维护、升级管理;建立本级专家、分诊员队伍,组织专家开展在线咨询服务;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完成本级服务补助有效性、类别的判定,复核所辖县级服务补助的有效性和类别;组织平台推介与培训;上报技术供给、产业信息、供销对接等信息。

2.县(市、区)平台。建设四川乡村振兴科技在线平台本级运管中心,加强运行、维护、升级管理;组建信息员、分诊员与专家队伍,组织专家开展在线咨询服务;申领、兑现服务补助,对服务补助的有效性、类别进行判定;组织平台推介与培训;上报技术供给、产业信息、供销对接等信息。

)考核指标。

1.共性要求:依托公益性职能单位新建平台运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5名,落实办公场地,提供办公条件;建立专家库,本级专家不少于100人(民族地区可据实降低);对本辖区在线需求做到100%响应。

2.个性要求:市(州)平台指导所辖县(市、区)建立运管中心、开展分类别分区域培训活动不少于1/年、组织科技特派员成果对接活动不少于1/年,累计上报本级技术供给、产业信息、供销对接不少于20/年。县(市、区)平台建立信息员库,每个村信息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每年完成在线咨询不少于800条(次),其中2022400条,开展分类别分区域培训活动不少于2/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