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次,带动项目区农户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产业发展类农业科技园区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重大、重点、一般进行分类支持,重大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二)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3年12月。
(三)支持方向与重点。
须同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围绕园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确定1个主导产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集成、配套,建设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壮大区域特色农业品牌。
2.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应用优质专用动植物突破性新品种,转化推广作物优质丰产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效机械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构建种养循环和高效立体种植模式,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鼓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园区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研发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创天地、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在线服务站点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提升园区创新服务能力。
(四)考核指标。
1.重大项目。培育壮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1个,示范推广新品种3—5个,集成转化先进适用技术12项以上,建成可复制推广的科技示范基地3个以上,集聚和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平台5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2个以上,带动园区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30%以上,园区内农民年人均增收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20%以上。
2.重点项目。培育壮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1个,示范推广新品种2—3个,集成转化先进适用技术8项以上,建成可复制推广的科技示范基地2个以上,集聚和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平台3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2个以上,带动园区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20%以上,园区内农民年人均增收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15%以上。
3.一般项目。培育壮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1个,示范推广新品种1—2个,集成转化先进适用技术5项以上,建成可复制推广的科技示范基地1个以上,集聚和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1家以上,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平台1家以上,打造区域品牌1个以上,带动园区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15%以上,园区内农民年人均增收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