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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资管处 | 发布时间:2021-09-10 | 10321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预计实现销售收入7000万元以上。

3.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71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生物医药成果可放宽至201411日以后)、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或取得的特殊行业准入证书或检测报告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中试或进入产业化初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6.申报企业须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申报单位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的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3.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71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生物医药成果可放宽至201411日以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承担级及以上科技研发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或取得的特殊行业准入证书或检测报告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研发且进入中试阶段,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6.申报企业须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申报单位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

(该指南在线填写“ 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申报书(产业类) ”“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申报书(平台类)”。指南咨询:蔡文开028-86783713)

 

总体绩效目标:

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分为产业发展类(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示范基地项目、科技特派员服务项目、面上项目)和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项目。绩效目标:示范推广新品种50个,转化应用新技术200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30个,年均实现专家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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