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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2-07-20 | 34061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时间:2022年7月20日-8月26日

2.支持重点。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固定研发人员,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

按照《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实验室人员(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适当倾斜支持。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指南咨询:刘雪娟028-86717593)

1. 支持方向。

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2. 支持重点。

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以获得基础性发现和发明为目标,积极开展前沿、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鼓励探索、宽容失败。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该指南分别在线填写“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报书”。指南咨询:028-86671925)

1. 支持方向。

支持项目负责人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题,围绕数学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领域开展研究。

2. 支持重点。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固定研发人员,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实验室青年人才(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适当倾斜支持。

对于上一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会议评审阶段未获立项,且符合本年度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基本申请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注:已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国家杰青等)或已入选国家级团队(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逆向申请主持同类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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