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企业销售收入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并且保持连续两年赢利,产品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成都市同类产品前列,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企业近3年知识产权产品(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的平均值不低于70%。
8. 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强。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关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年营业收入高于 2 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 0.5%;年营业收入低于 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 1%。
9.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成果有效。高校、科研组织构建了科研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推进科技成果产权改革试点,近3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实施率平均不低于20%。
10.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重视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途径拓宽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知识产权工作形成特色。
三、资助标准
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2020〕60号)、《关于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市监发〔2020〕68号),对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示范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资助。
四、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申报书》;
2. 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
3.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4. 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
5. 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6.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重大荣誉证书复印件;
7. 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8. 上年度财务报告;
9. 其它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荐单位为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四)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5394349。
申请编号:2021-YSSF-
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申报书
(2021年度)
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