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高校、科研组织构建了科研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相融合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推进科技成果产权改革试点,近3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实施率平均不低于15%。
6. 知识产权投入力度较强。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关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年营业收入高于 2 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 0.3%;年营业收入低于 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 0.5%。
7.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近三年管理层及技术研发等核心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 8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 60%以上。
(二)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申报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认定为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三年培育期满,考核复验通过。
2.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应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高校、科研组织应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与管理体系,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成为单位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了项目的研发和战略决策,并形成正式规章在企业内部执行。
3.知识产权战略成效明显。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谋求自身发展、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强。
4. 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有效。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或拥有专利信息数据库,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分析,掌握当前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在相关部门合理利用了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的结果。
5.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建立贯穿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推行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中的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处理能力强,运用行政、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方式,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三年无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6.知识产权量多质高。研发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重要核心专利;企业各类知识产权布局合理,符合单位发展定位,近三年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总量和质量持续稳定增长;商标、地理标志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和公众认知度;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推进地理标志国际互认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