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了常态化的引才引智机制,有引进本行业(专业)外国人才智力,形成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经验,愿意提供其工作模式或经验在全市示范宣传;
2.从事行业和主要研究方向符合以下之一:
(1)战略科技发展领域。围绕我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通过引进外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进展,并形成引才引智经验;
(2)产业技术创新领域。围绕我市构建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管理优化上取得成效,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模式与经验;
(3)社会与生态建设领域。围绕我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通过引进外国各类高层次人才,在生态环境、医疗健康、科技与文化融合、公园城市建设等社会发展领域取得成绩,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模式与渠道;
(4)农业与乡村振兴领域。围绕我市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农业人才,在发展绿色高效的现代都市农业、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果,并形成引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模式与经验。
(四)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配套资助
申报单位为获批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在蓉高校院所、企业。
(五)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
1.A类活动
(1)活动服务于我市产业功能区发展,推动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团队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发展升级等;
(2)申报重点活动主要参加人员包括诺贝尔奖得主、院士等高层次人才,规模在200人以上,并且重要外方人员应在50人以上;
(3)申报一般活动主要参加人员规模应在30人以上,并且重要外方人员应占30%以上;
(4)活动均是线下举办;
(5)单个机构每年最多申报2个国际科技合作活动资助,且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B类活动
活动主题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团队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发展升级等。
三、申报材料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一)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
1.成都市国际性研发机构资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申报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投资证明:合作双方签署的协议、单位财务报表;已投入资金证明,如转账凭证、发票等,需汇总成册(含目录、明细、总额等)
(3)研发机构人员结构信息表。
(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1.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