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件材料:
①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②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的登记通知书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
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本金到账及还款凭证;
④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评估费发票。
(三)担保费补助
(1)成都市担保费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①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②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到账及还款凭证;
③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发票;
④企业办理(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的登记通知书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企业办理信用贷款的证明材料。
(四)贷款利息补助
(1)成都市贷款利息补助申报表;
(2)附件材料:
科技型企业:
①申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到账及还款凭证;
②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③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
④企业办理(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的登记通知书或银行、科技小贷、担保公司出具的企业办理信用贷款的证明材料。
在蓉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团队:
①申报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
②人才计划的相关证明文件(入选国家、省、市各级人才计划的各类人才必备);
③申报人与合作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到账及还款凭证;
④合作银行出具的“创业贷”结清证明和利息清单。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业务处室:科技金融处
联系电话:65575925 、61881737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科技局政务窗口
联系电话:86924834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65575919
指南6
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申报指南
一、补助对象
纳入我市管理范围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包括我市机构在域外创新创业活跃地区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
二、补助标准
1. 我市本地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按综合评价结果A类(优秀)、B类(良好)、C类(合格)分类分级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2. 我市机构在域外创新创业活跃地区运营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择优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助。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重点支持产业功能区内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或管理主体;
(二)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2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