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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2-06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办函〔2024〕41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0号)及《四川省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川经信规划〔2024〕73号)要求,根据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工业类项目资金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以及《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经信技改〔2024〕156号)要求,现就2025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的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等方向,项目须已纳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库”(“智改数转”和“技改贷”“设备更新贷”的申报要求另行印发)。

(一)支持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重点支持推广应用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等。

(二)支持环保技改。重点支持传统产业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高效利用和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和工艺,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

(三)支持安全生产技改。重点支持重点领域较高安全风险的老旧装备有序淘汰退出;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危险品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提高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取专项补助方式,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5%,其中纯安全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20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包括购置设备、专用工具、器具等费用;软性投入包括软件和检测等费用,软性投入不超过设备投入的20%),其中纯安全和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已纳入四川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项目所属企业在四川省内注册,且在省内实施。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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