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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2-06 | 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办函〔2024〕42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4〕947号)要求,现围绕重点产业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是重点产业链主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及《承诺书》(见附件3)。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有关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电子版excel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两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464431088@qq.com)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刘凯  028-86265730

附件:1.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

      2.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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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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