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4〕1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高等学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 教育部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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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 见》有关要求,推动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控 制建设,提升高等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 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规范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 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有效防控高等学校 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风险,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治理水 平,为推动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 供有力支撑。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 的领导落实到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实施与评价监督的全 过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坚持统筹推进。高等学校内部控制要确保覆盖各项 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融合,实现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 的全面控制。
──坚持风险导向。针对高等学校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 域,查找风险隐患,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建立健全风险评估 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突 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