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24〕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锚定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总目标,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和体制机制构建双轮驱动,协同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我省产业、市场、人才、场景等综合优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数字经济总量及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流通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建成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战略支点,算力总规模达到40EFLOPS(每秒10的18次方次浮点运算),培育一批国家级数字科技创新载体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到2030年,全省一体化数据市场全面建立,数据资源化、要素化、价值化体系更加健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数字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经济形态,建成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
二、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增强数字经济牵引力
(一)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落实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明晰各类主体权责范围。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工作,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建立政企合作、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机制,遴选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创新应用场景。在清洁能源、医疗医药、工业制造、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领域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整合组建四川数据集团。
(二)加快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细化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方面机制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数据价格的机制。加快建设运营四川省数字资产交易中心,积极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机构,支持各类数据流通交易方式发展。促进企业数据创新应用,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带动提升中小企业数据利用水平。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个人数据授权机制和开发利用模式。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等。鼓励金融机构面向个人或企业开展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