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24〕1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2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4〕1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25日
四川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到2025年,全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ꎬ全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完善ꎬ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ꎬ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ꎬ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ꎬ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ꎮ
二、全面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编制城市(镇)详细规划过程中ꎬ应按建筑节能相关要求ꎬ合理确定建筑布局、形状和朝向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规划审查时ꎬ应当就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ꎬ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ꎬ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应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ꎬ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竣工规划核实ꎮ〔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ꎮ各市(州)人民政府推动落实ꎮ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ꎬ不再列出〕
(二)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加强对年综合能耗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建筑项目的节能审查ꎮ优化新建建筑节能设计ꎬ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ꎬ采用高效节能低碳设备ꎬ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结构安全和防火性能ꎮ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ꎬ在成都、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南充、宜宾和达州市ꎬ政府投资建设的2万平方米以上公益性建筑ꎬ应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ꎬ鼓励其他市(州)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ꎮ鼓励申报绿色建筑标识ꎬ完善以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为前提的城镇园
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评价机制ꎮ(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编制既有建筑节能诊断技术导则ꎬ组织实施能效诊断ꎬ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ꎬ建立市(州)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ꎮ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本地区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ꎬ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推进建筑节能改造ꎬ合理确定改造时序ꎬ明显提升建筑节能性能ꎮ改造前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ꎬ改造后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ꎬ其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改造后节能效果应明显改善ꎮ(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节能低碳农房建设。坚持农民自愿、因地制宜、一户一策原则ꎬ推动绿色低碳农房建设ꎮ提升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农房围护结构保温性能ꎬ优化夏热冬冷地区新建农房防潮、隔热、遮阳、通风性能ꎮ加大抗震设防、绿色建造、清洁低碳用能的农房设计研究ꎬ完善农房建设相关标准设计图集ꎮ推广采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ꎮ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ꎮ有序开展既有农房节能微改造ꎮ(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国网四川电力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建筑运行节能管理。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ꎬ科学制定能耗限额基准ꎬ明确高耗能高排放建筑改造要求ꎬ公示改造信息ꎬ加强社会监督ꎮ推动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
共建筑ꎬ以及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且采用集中供热(冷)的居住建筑配置能源管理系统ꎬ接入当地建筑能耗监测平台ꎬ并逐步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范围ꎮ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ꎬ依法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等情况检查ꎬ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ꎮ用能单位应定期开展公共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调试保养ꎬ确保用能系统全工况低能耗、高能效运行ꎮ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ꎬ选取一批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ꎮ(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
(六)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机制。各市(州)要结合资源禀赋、建筑利用条件和用能需求ꎬ研究制定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政策ꎬ确定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ꎮ加强建设过程管理ꎬ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纳入相关工程建设管理程序ꎬ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应符合建筑结构安全和电气、防火等安全要求ꎮ加强配电网规划和建设ꎬ统筹配电网容量、负荷增长ꎬ优化新建建筑光伏电力接入审批流程ꎬ实现建筑光伏系统和建筑同步验收ꎮ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监管和后评估机制ꎮ(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建筑用能低碳转型。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应用ꎬ开展火电、工业等余热利用ꎮ鼓励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ꎬ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ꎮ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ꎬ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ꎬ合理调配用电负荷ꎬ促进建筑群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和调峰ꎮ推动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ꎬ提高城镇住宅采暖、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普及率ꎮ推进农房可再生能源应用与电气化ꎬ引导农民减少煤炭燃烧使用ꎬ鼓励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暖、供电、炊事等方面的应用ꎮ(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编制全省太阳能资源建筑利用技术指南ꎬ发布县(市、区)级太阳能资源分级情况ꎮ大力发展光伏屋顶ꎬ实施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光伏行动ꎬ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ꎮ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ꎬ增强光伏系统安全性、耐候性ꎮ规范建筑光伏系统外观设计ꎬ与建筑造型、材质和色彩等建筑风貌相融合ꎬ与周边风貌环境相协调ꎮ因地制宜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等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ꎬ鼓励建设乡村智能微网ꎮ(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
(九)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大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力度ꎬ鼓励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院校聚焦建筑节能降碳相关方向ꎬ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ꎮ推进绿色低碳科技攻关ꎬ完善“揭榜挂帅”机制ꎬ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技术创新ꎬ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构配件、高防火性能外墙保温系统、高效节能低碳设备系统、建筑运行调适等关键产品研发ꎮ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ꎬ利用发布计划公告、开展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等方式推广绿色低碳新技术ꎬ支持钙钛矿、碲化镉等薄膜电池技术装备在建筑领域应用ꎬ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集成应用ꎮ开展建筑领域能源管理体系认证ꎬ定期征集发布一批建筑领域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应用典型案例ꎮ(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强绿色建材产业链。加快构建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政策支持体系ꎬ培育链主企业和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的绿色建材科技领军企业ꎮ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城市范围ꎬ政府投资项目和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应优先采用绿色建材ꎮ提升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比例ꎬ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30%ꎮ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ꎬ加大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培育力度ꎬ鼓励各市(州)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ꎬ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ꎮ(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发展新型工业化建筑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ꎬ以
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工程项目为重点ꎬ积极推行A级装配式建筑ꎮ支持在建筑工地办公用房、围挡、道路等主要临时设施建设中ꎬ大力推广应用预制装配化产品ꎮ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ꎬ在新建建筑、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广使用装配化装修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ꎮ加快智能建造试点扩面提质ꎬ创新拓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监测设备、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ꎮ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ꎬ统筹做好施工临时设施与永久设施综合利用ꎮ规范施工现场管理ꎬ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ꎬ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ꎬ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ꎬ鼓励优先使用再生产品ꎮ(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意义ꎬ明确目标任务ꎬ细化任务举措ꎬ完善工作机制ꎬ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ꎮ坚持系统观念ꎬ统筹兼顾各方利益ꎬ有效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ꎬ确保兜住民生底线ꎮ
(十三)健全政策体系。修订«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ꎬ有序制定完善一批建筑节能标准ꎮ构建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ꎮ完善建筑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ꎮ制定促进建筑节能降碳发展的财政、金融、投
资、价格等政策ꎮ
(十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建筑节能降碳支持力度ꎬ建立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奖补机制ꎮ健全节能信用评价制度ꎬ将建筑节能纳入信用评价内容ꎮ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举措ꎬ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金融等产品和服务ꎬ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ꎮ
附件:1.市(州)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任务分解表
2.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光伏行动任务表
附件1
市(州)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任务分解表
地区 | 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面积(万m2) | 新增超低能耗、近零能耗 建筑面积(万m2) |
全省 | 600 | 80 |
成都市 | 155 | 35 |
自贡市 | 18 | / |
攀枝花市 | 11 | / |
泸州市 | 30 | 5 |
德阳市 | 30 | 6 |
绵阳市 | 30 | 8 |
广元市 | 15 | / |
遂宁市 | 34 | / |
内江市 | 15 | / |
乐山市 | 30 | 7 |
南充市 | 45 | 6 |
宜宾市 | 30 | 9 |
广安市 | 23 | / |
达州市 | 38 | 4 |
巴中市 | 15 | / |
雅安市 | 11 | / |
眉山市 | 23 | / |
资阳市 | 18 | / |
地区 | 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面积(万m2) | 新增超低能耗、近零能耗 建筑面积(万m2) |
阿坝州 | 3 | / |
甘孜州 | 3 | / |
凉山州 | 23 | / |
附件2
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光伏行动任务表
序号 | 太阳总辐 射年辐照 量等级 |
县(市、区) | 光伏面积占屋顶面积的比例 | ||||
1 |
最丰富(A) |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 甘孜州: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
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 公建筑光伏面积应不低于屋顶面积的70% | ||||
2 |
很丰富(B) | 攀枝花市:米易县盐边县 阿坝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市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 凉山州:西昌市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市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喜德县冕宁县 | |||||
3 |
丰富(C) |
绵阳广元 达州雅安巴中阿坝 |
市:平武县市:利州区 青川县市:宣汉县市:汉源县市:巴州区州:汶川县 |
昭化区剑阁县万源市石棉县恩阳区理县 |
朝天区
宝兴县通江县茂县 |
旺苍县
南江县松潘县 |
屋面面积500m2及以上的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光伏面积应不低于屋顶面积的50%ꎮ |
九寨沟县黑水县 甘孜州:泸定县 凉山州:金阳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 |
4 |
一般(D) |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 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 自贡市: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 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 德阳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 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北川羌族自治县江油市 广元市:苍溪县 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射洪市 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威远县资中县 隆昌市 乐山市: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 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 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西充县阆中市 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天全县芦山县 巴中市:平昌县 资阳市: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凉山州:雷波县 |
屋面面积500m2及以上的新建厂房、国家机关 办公建筑光伏面积应不低于屋顶面积的50%ꎮ |
注:各县(市、区)太阳总辐射年辐照量等级划分源自«四川省太阳能资源建筑利用实施指南(试行)»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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