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加大保障力度
市本级财政从2020—2022年,单独新增落实构建“4+4”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000 万元;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鼓励服务业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推进联保联贷;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与工业同价政策、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继续实施“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加大高端服务业人才引进力度,将民营企业纳入全市统筹引才计划。
(二十二)优化营商环境
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试点推行新设商事主体“容缺登记”、建设项目“容缺补齐”制度;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推动减费降税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共自贡市委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奖励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对线上线下限额以上单位年销售额总量和增速全市排名前列的,每年给予奖励。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自贡市辖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按照企业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增长情况进行奖励。对我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或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销售额(或营业额)排名全市前5位的,每户奖励5万元。申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销售额(或营业额)增长证明材料(由市统计局提供年度联网直报数据资料);
4.企业当年完整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次年3月31日前将资料(一式三份)向所在区县(含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2.初审: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的申报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商务局;
3.审核: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合格的,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程序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
联 系 人:黄永灵
联系电话:0813-2218281
附件: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