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自贡市商贸物流企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申报冷链物流企业年收入排名奖励资金:
1.注册地在自贡市范围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2.上年度冷链物流主营业务年营业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排名全市前5名;
3.自建或租用冷库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
4.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齐全,具有健全规范的冷库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年度冷链物流主营业务收入相关印证资料(如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在其中标明冷链物流主营收入);
4.企业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清单、图片;
5.自建冷库、租用冷库面积印证资料(产权证书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6.冷库管理相关制度;
7.企业申报年度完整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自贡市冷链物流企业申报“4+4”现代服务业补助资金,以年度方式集中兑现,每年3月份受理上一完整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补助申报,每年兑现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流程为:
1.拟申报冷链物流企业在次年3月初向所在区县口岸物流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区县口岸物流主管部门3月中旬向自贡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上报审核意见,并附完整申报资料;
3.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并办理。审核合格的,在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程序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联 系 人:王 伦
联系电话:0813-8203775,18980231809
附件:商贸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主营业务年营业收入排名补
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
商贸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主营业务年营业收入
排名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 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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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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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信息 |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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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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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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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
| 其中冷链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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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本公司所填信息及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 区县口岸物流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