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成都高新区体育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助力体育产业发展、助力成都高新区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我局拟定了《成都高新区促进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17:00前反馈。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8-82829763
地址:成都市高新国际广场A座8楼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 20241119关于促进成都高新区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关于促进成都高新区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纲要》(成办发〔2021〕8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世界赛事赛事名城赋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规〔2022〕6号)《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十四五”体育产业建圈强链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的通知》(成体发〔2022〕25号)《成都市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成办规〔2022〕7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成高管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支持的对象为在支持引办高端体育赛事、培育引进体育人才、支持体育产业聚集发展、拓宽服务体育企业渠道、夯实设施场馆支撑等方面,对成都高新区体育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相关项目实施主体。
第三条 本政策支持项目的审核采取免申即享或评审制。
第四条 已获得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评审制项目,我区可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原则上,上级、区级对同一评审制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入的80%。
第五条 由政府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出资(投资)或主办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持。
第六条 本政策所支持体育产业类别,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作为判定依据。
第七条 如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资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一切支持资格并追缴资金,还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予以安排支持:
(一)按照国家、省、市联合惩戒相关制度,申报主体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失信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