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成都高新区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拟定了《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人工智能类人才)目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1日17:00点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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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人工智能类人才)目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2024年11月14日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人工智能类人才)目录(2024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一、基础条件
本目录所指人工智能企业须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址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税务主管单位为成都高新区税务局;
(三)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企业业务内容应在下列或相关范围内:
1.网络、存储和计算等硬件基础设施、云计算资源管理平台及各类与数据采集、预处理、分析和展示相关的框架和工具软件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基础设施。
2.计算机视觉软件、智能语音处理软件、自然语言理解软件、生物特征识别软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软件、机器人执行系统、感知系统、交互系统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软件。
3.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和治理服务、机器学习服务、计算机视觉服务、智能语音处理服务、自然语言理解服务、生物特征识别服务、人工智能集成解决方案等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服务。
4.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传感器、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本体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产品。
5.和政务、工业、健康医疗、交通、互联网、公安和空间地理等行业应用紧密相关的整体解决方案等强相关人工智能或机器人应用。
本目录所指人工智能类人才须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一)与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企业总部委派(任命)在成都企业全职工作,并自合同约定生效时间算起,已在当前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现任员工;
(二)近3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在成都高新区缴纳3个月以上(含四川省本级与成都市本级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