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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11-07 | 4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社科联,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规范地开展国省有关人才奖项、人才项目、人才工程推荐选拔、评议(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联等部门研究,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严密组织程序。注重各级组织在推荐聘任中的主导作用,突出政治性、规范性、保密性,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组织推荐等程序,把讲政治、守纪律、懂专业的高层次人才选进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坚持专业权威、科学择优遴选。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坚持科学分类遴选,注重专家权威性、专业性,重点选拔本学科专业国省级优秀领军人才,并适当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三)坚持聚焦发展,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注重贴近重点优势产业领域发展需要。

(四)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制度机制。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注重全面广泛,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始终保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成员适应新时代人才选拔工作需要。

二、入选条件

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应长期工作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学术、技术水平高,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具有相应专业正高级职称;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议(审)工作;

(六)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5岁(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1月1日),院士年龄不限;

(七)应至少获得下列人才计划、奖项、项目、基金、称号、职务等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完成人,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及以上项目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瑞典、日本等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2.国家实验室、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或副主任,部属及省属高校(校级)、中央在川及省属科研院所、在川央企及省属大型企业等领导型专家;

3.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或一等奖第1完成人,岐黄学者支持计划项目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国家公共卫生领军人才;

4.“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领军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第1、2完成人,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项目第1完成人;

5.担任国家或省部级学术技术团体负责人、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学术、专业)评议(审)咨询专家组织成员等;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推荐方式

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组建采取组织推荐、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或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按人事劳动隶属关系组织推荐本地、本部门(单位)的人选;非公有制单位人选,由单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

(二)推荐程序

1.专家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获取申报权限,线上自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权限由用人单位设置分配。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拟符合条件的人选统一出具单位审核意见书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申报系统,按程序上报至推荐单位。用人单位经办人(限1名)申报权限由推荐单位设置分配。

3.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依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用人单位上报人选材料,按程序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单位经办人(限1名)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置。为保障信息安全,统一使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申报页面。

推荐单位、用人单位、个人权限获取流程:①推荐单位经办人进入注册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7/gccrclxqd/register申请注册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系统导出),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即获得推荐权限;②获得权限的推荐单位经办人进入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7/gccrclxqd/login,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页面,分配并保存相关用人单位经办人信息,用人单位经办人即获得申报权限;③获得申报权限的用人单位经办人进入申报网址(同上),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页面,分配并保存相关专家个人信息,专家个人即获得申报权限;④获得申报权限的专家个人进入申报网址(同上),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页面,按程序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另,未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人员需注册后才能完成以上相关操作。

4.资格审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科协、省社科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推荐人选资格条件。

5.联合审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入选的专家,按程序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联联合审定。

6.确认入库。对符合条件的入选专家,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联名义,通过短信通知或申报系统信息推送等形式告知专家本人及推荐单位。

四、动态管理

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期满后按原组建程序报批。届内实行动态调整,对出现退休、违纪违法等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评议(审)委员的自动清退,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定向邀请等方式适时开展增补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专家推荐无具体名额限制。专家所在用人单位要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加强对专家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保证推荐专家质量。

(二)涉密领域专家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通过“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所在单位应对涉密(敏)人员材料进行脱密审查,并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单独提供。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在推荐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推荐渠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推荐系统将于11月8日9:00开通上线,申报时间截止12月2日9:00,届时系统将同步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五)本次推荐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等,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sc.gov.cn/),进入“公示公告”栏查阅下载。

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登录页面下载查看,推荐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联系。申报推荐系统技术咨询方式:李老师18328420531,罗老师19950741704,QQ:121739258。推荐工作政策咨询方式:(028)86763106,scrstzjczj2020@163.com。

附件:部分推荐单位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11月4日


附件:部分推荐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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