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印发的《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成经信规〔2024〕10号)中补助和奖励相关政策,我局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奖补事项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市经信局信局电力处。以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1885841;
邮箱:cdsdl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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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
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奖补事项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印发的《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成经信规〔2024〕10号)中补助和奖励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支持工业企业自发电
(一)支持政策
对工业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发电设备发电的,按1元/度给予补贴。
(二)申报条件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四川省发布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期间,利用自有(或租用)发电设备发电自用的工业企业可申报。自有(或租用)发电设备仅限柴油(汽油)、天然气发电设备,不包括分布式光伏、储能等设备。
(三)申报材料
1.工业企业向所在区(市)县经信(电力主管)部门申报文件;
2.提供的设备购买或租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6—9月期间燃料购买凭证、发电计量等证明材料。自发电量计算方式:
a.有计量装置的提供计量相关数据佐证材料;
b.若未安装计量装置,可按以下方式进行估量计算。响应期间发电机总发电量=(响应期间燃料总消耗量×单位燃料热值)÷该发电机每度电消耗燃料热值×该发电机组发电转化效率。
示例:一般情况下,柴油发电机组发电的转化效率一般为30%—40%,1升柴油的重量大约0.835千克,0号柴油每千克柴油的热值=10200大卡/千克,约=10200×4.2J=42676.8千焦,0.835千克柴油热值=0.835×42676.8千焦,1度电=1000W×1H=3600千焦,理论值一升柴油发电数据为:35635.128千焦÷3600千焦=9.89(度电),算上转化率后,柴油发电机组大概1升柴油能发3度电左右。
3.所在区(市)县经信(电力主管)、财政部门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报送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