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更新等事项须全程留痕。对报废设备要通知农业农村局并会同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逐一清点并确保报废设备全部实施拆解处理,严禁报废设备回流进入企业。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设备销毁记录资料要准确完整,报废和更新设备数量一致,更新后的制冷设备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等。对购置的大额设备要开展招标或询价,保证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发生。
(二)组织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发放项目补助资金,具体方式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整改。
七、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联系人:毛德贵
联系电话:60463732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
目申报表
3.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
申报承诺书
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
考表
6. 报废设备清单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承诺书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报废设备清单
五、项目用地证明(设施用地备案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国土证、镇街政府出具的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证明等,更新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
六、申报主体银行现金余额证明(银行鉴章);如主体财务状况不能支持项目建设,需提供其他资金筹措证明
七、主体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下载)
八、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九、“三品一标”认证、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县级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评审结果公示及网络发布截图,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和评审专家签到册
十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资料壹式叁份,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部门加盖鲜章,镇(街道)、园区审核把关。
附件2
成都市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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