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农办〔2024〕90号)中的《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主体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并将申报资料交由所属镇(街道)、园区初审把关后,于2024年9月20日17:00前交到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60463732;邮箱:415569502@qq.com),逾期视为无意愿。
附件: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指南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号)“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低效、高耗能的冷链制冷设备”工作要求,按照《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农〔2017〕113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要求,
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按照《成都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高耗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及配套设施,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环保高效作业,提升仓储保鲜管理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在邛崃市行政区域内的,已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成8年以上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及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且已纳入市级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畜禽)、水产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三、更新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制冷设备要更新使用环保型制冷剂,喷气增焓压缩机组、高效螺杆压缩机组或变频压缩机组,采用热氟融霜或水冲霜、电子膨胀阀、高效蒸发式冷凝器。
(二)可更新配套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更新项目需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物联网卡、摄像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可配置能耗管理系统。
(四)更新的气调库和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
四、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2024年度更新开工和完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以及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建设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报废和更新数量一致原则,对更新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按新更新购置设备总额40%、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制冷设备的阀门、铜管等可长期反复使用的零部件企业可留存备用,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9月20日17:00之前将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材料,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科,电子文档(Word及PDF格式)发送至邮箱415569502@qq.com,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项目实施
(一)组织实施
实施主体参照《四川省农产品烘干仓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2)》,及时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回收企业、施工单位开展更新,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更新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更新等事项须全程留痕。对报废设备要通知农业农村局并会同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逐一清点并确保报废设备全部实施拆解处理,严禁报废设备回流进入企业。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设备销毁记录资料要准确完整,报废和更新设备数量一致,更新后的制冷设备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等。对购置的大额设备要开展招标或询价,保证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发生。
(二)组织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发放项目补助资金,具体方式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整改。
七、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联系人:毛德贵
联系电话:60463732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
目申报表
3.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
申报承诺书
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
考表
6. 报废设备清单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承诺书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报废设备清单
五、项目用地证明(设施用地备案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国土证、镇街政府出具的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证明等,更新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
六、申报主体银行现金余额证明(银行鉴章);如主体财务状况不能支持项目建设,需提供其他资金筹措证明
七、主体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下载)
八、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九、“三品一标”认证、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县级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评审结果公示及网络发布截图,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和评审专家签到册
十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资料壹式叁份,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部门加盖鲜章,镇(街道)、园区审核把关。
附件2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表
单位全称 | (盖章) | 法人代表 | ||||
注册地址 | ||||||
成立时间 | 经营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地点 | ||||||
项目实施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
经审核,同意申报。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成都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承诺书
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此次报送的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该项目没有重复申领财政资金补助,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
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更新主体概况
(三)该区域主业发展情况
(四)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用地情况和地点选择分析
(六)更新内容要点
(七)施工期限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表(样表)
更新主体名称: | 实施地点: | ||||||||
特色主导产品: | 项目覆盖村名: | ||||||||
项目概况: 更新高温库×吨,xx设备,申请财政补助×万元,总投资×万元。 | |||||||||
建设内容 | 生产厂家/品牌 | 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 (万元) | 资金来源 (万元) | ||
自有资金 (万元) | 财政资金 (万元) | ||||||||
一、主体工程 | |||||||||
制冷设备 | 压缩机组 | ||||||||
冷凝器 | |||||||||
风机 | |||||||||
...... | |||||||||
保温材料 | ㎡ | ||||||||
小 计 | |||||||||
二、配套设施 | |||||||||
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 | |||||||||
分选线 | 条 | 1 | |||||||
清洗机 | 条 | 1 | |||||||
变压器及配套 | 250KVA | 台 | 1 | ||||||
地磅及安装 | 台 | 1 | |||||||
灭火器(设施) | 具 | 5 | |||||||
标识标牌 | 套 | 1 | |||||||
立体式货架 | 具 | 5 | |||||||
作业防护设备 | 套 | 1 | |||||||
小 计 | |||||||||
三、基础工程 | |||||||||
场地平整 | ㎡ | 1 | 6 | 6 | |||||
场地硬化 | ㎡ | ||||||||
钢架棚制安 | 钢构 | ㎡ | |||||||
小 计 | |||||||||
总 计 |
备注:1、单台(套)高于5万元的设备设施,应标注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参数(制冷设备用HP表示)
2、超范围或限额的建设内容,主体出具情况说明〔区(市)县农业农村局鉴章证明〕
3、更新项目涉及有土木建的必须对施工内容进行细化
三、资金来源及支持政策
(一)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二)其他支持性政策内容
包括:土地、用电、金融等方面
四、工程进度计划
月份 | 完成工作内容 |
2024年X月 | |
X月前 | |
X月前 | |
xx年xx月前 | 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投入运营 |
五、监管措施
(一)组织保障
1. 县级工作机构及职责。包括:职务、姓名、电话、第一责任人。
2. 建设主体工作机构及职责。包括:职务、姓名、电话、第一责任人。
(二)资金监管
1. 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
2. 建设主体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三)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旧设备拆除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制冷剂(油)、旧冷库板(保温层)及旧设备处理方案,新设备安装方案。
六、项目更新后运行维护方案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更新后,年收入和利润情况;在产能、组织化程度、效益等方面与更新前对比带来的变化;在降低损耗、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错峰销售避免集中上市造成的价格低廉等方面发挥作用等。必须提供项目更新后每年新增营业收入数据。
(二)社会效益
做大做强产业、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就业、助农增收等情况,必须提供项目更新后每年带动就业人数和人均年增收金额。
(三)生态效益
重点阐述更新后在节能降耗、环保等方面的作用。
附件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
科目 | 序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综合参考单价 |
主体工程 | 参照《补助目录》标准(含库体材料、制冷机、安装等)。 | |||
基础工程 | 1 | 场地平整 | ㎡ | 6元/㎡ |
2 | 土石方开挖 | m³ | 50元/m³ | |
3 | 土石方回填 | m³ | 25元/m³ | |
4 | 现浇C20钢筋混凝土(含模板制安拆) | m³ | 800元/m³ | |
5 | 现浇C20混凝土(含模板制安拆) | m³ | 650元/m³ | |
6 | M10砂浆砌砖 | m³ | 600元/m³ | |
7 | 地(墙)面保温层 | ㎡ | 50元/㎡ | |
8 | 防水层(含地面找平) | ㎡ | 80元/㎡ | |
防雨棚 | 9 | 轻钢结构,棚板厚3mm以上,柱高5m以上 | 展面面积㎡ | 500元/㎡ |
干制(燥)箱 配件 | 10 | 不锈钢带轮物架≥0.9×1.2×1.8m | 元/个 | 1500元/个 |
11 | 不锈钢托盘≥0.4×0.55m×2或0.9×1.4m | 元/个 | 100元/个 | |
配套设施 | 12 | 移动性应急保供设备(新能源类) | 总质量Kg | 5万元/1000Kg |
13 | 移动性应急保鲜设备(燃油类) | 总质量Kg | 3万元/1000Kg | |
14 | 配电设备及安装≥30KVA | KVA | 6万元/KVA | |
15 | 配电设备及安装≥240KVA | KVA | 15万元/KVA | |
16 | 配电设备及安装≥315KVA | KVA | 17万元/KVA | |
17 | 全自动单三相应急发电机,每1KW | KW | 2000元/KW | |
18 | 托盘(木质、塑料)按建设库容配置≤1个/吨 | 个 | 50元/个 | |
19 | 分拣筐按建设库容配置≤1个/吨 | |||
20 | 地磅≥100吨 | 100吨 | 6万元 | |
21 | 叉车(电动)≥3吨 | 辆 | 8万元 | |
22 | 手动叉车≥2吨 | 辆 | 2300元 | |
23 | 干粉灭火器≥4kg(型号MFZ/ABC4型4代表4kg) | kg | 20元/kg | |
24 | 果蔬、中药材、茶叶等成品干燥机,按容积 | m³ | 1500元/m³ | |
25 | 粮油类干燥机(循环式,非燃煤型),按批处理量每1吨 | t | 1.2万元/t | |
26 | 普通果蔬分选机,按生产率1吨/小时 | t/h | 1500元/t/h | |
27 | 光电式、重量果蔬分选机,按生产率1吨/小时 | t/h | 2万元/t/h | |
28 | 水果清洗机线≥3t/h | t/h | 1.2万元/条 | |
29 | 水果清洗机线≥5t/h | t/h | 2万元/条 |
编制说明:
1.建设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
2.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设备、材料、安装和其它费用。
3.折算单价取小数点后一位,低于参考价的按实际单价,个别设施和“三州”地区超过参考单价,上浮不超过5%。
附件6
报废设备清单
申报主体(盖章):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型号 | 出厂编号 | 购置时间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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