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三、更新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制冷设备要更新使用环保型制冷剂,喷气增焓压缩机组、高效螺杆压缩机组或变频压缩机组,采用热氟融霜或水冲霜、电子膨胀阀、高效蒸发式冷凝器。
(二)可更新配套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更新项目需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物联网卡、摄像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可配置能耗管理系统。
(四)更新的气调库和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
四、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2024年度更新开工和完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以及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建设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报废和更新数量一致原则,对更新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按新更新购置设备总额40%、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制冷设备的阀门、铜管等可长期反复使用的零部件企业可留存备用,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9月20日17:00之前将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材料,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邛崃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科,电子文档(Word及PDF格式)发送至邮箱415569502@qq.com,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项目实施
(一)组织实施
实施主体参照《四川省农产品烘干仓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2)》,及时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回收企业、施工单位开展更新,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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