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中央网信办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关于“定期遴选发布一批智慧旅游适老化案例,强化示范引导作用”的部署安排,切实解决老年人旅游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使广大老年人共享旅游发展成果,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决定共同开展2024年智慧旅游适老化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主线,聚焦老年人旅游出行场景和真实需求,遴选出一批智慧旅游适老化的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持续弥合“数字鸿沟”,使广大老年人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二、推荐对象
本通知所指智慧旅游适老化是指通过智慧适老化改造、设计和开发,使智慧旅游技术与服务适应老年人的心理、生理和行为特征并满足其特殊需求,或创新性开发出适老化的智慧旅游新产品。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适老化智慧旅游平台与教育培训。推动旅游网站、旅游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智慧旅游平台及服务适老化。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的智慧旅游技能培训、现场指导或安排专人协助老年人使用智慧旅游技术。
(二)适老化智慧旅游要素设施及其服务。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餐饮、住宿、交通、景区、购物、娱乐、厕所等旅游要素进行智慧适老化改造提升、设计和开发,推动智慧旅游适老化和产品化。
(三)适老化智慧旅游设备及其服务。推动景区信息咨询屏、旅游宣传屏、电子标识标牌、售票机等智慧旅游设备及其服务的适老化。通过技术手段推动老年旅游用品、药品、看护、救援等适老化。
(四)智慧旅游适老化综合案例。可以是多种类型的综合(包括与无障碍设施等相结合),或其他创新做法与举措。
三、案例要求
所推荐的案例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案例所体现的智慧旅游适老化设施、服务、技术等应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已经投入使用且合法合规,处于持续开放或运营状态,且开放或运营时间不得低于两年(其中,智慧旅游类互联网应用运营时间可放宽至不低于半年)。正在开发或尚处于运营试点状态的暂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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