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新型经营主体: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照《关于报送郫都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区2024年拟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包括蔬菜、粮食产业),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3个,招募特聘农技员8名,建设标准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1个,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和招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
1.基地依托的实施主体单位(科研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三年(含)以上,注册地为郫都区,基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2.基地具备“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业绩。
3.基地与至少1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试验、示范、展示、培训作用,签订有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4.基地需具备推广3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职业经理人优先),55岁(含)以下,初中(含)以上文凭。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主体自愿在郫都区开展科技示范和科技指导服务5户以上。
(三)特聘农技员招募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55岁(含)以下,初中(含)以上文凭。
2.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技术2年(含)以上。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委托特聘农技员在郫都区开展产业技术指导工作。
备注:应届大学毕业生、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四)建设标准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1.推广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郫都区,推广机构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2.队伍建设良好,具有能力全面,专业过硬,制度健全,定期培训的基础条件。
3.推广机构与至少1个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试验、示范、展示、培训作用,签订有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4.推广机构具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条件。
二、申报步骤
1.申报资料报送。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推广机构,自愿申报,带上单位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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