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评审。(1)评审原则。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按照“条件优先、服务产业、合理布局、适当倾斜”的思路开展评审工作。优先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绩突出的项目申报单位,特别是培养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适当向产业集中、经济发达、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地区倾斜。(2)组建评审专家组。市人社局在纪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根据申报情况,从技能人才工作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遴选职业培训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并确保所有评审组成员均不来自项目申报单位。(3)综合评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经审查资料、讨论酝酿后,实名投票表决,以得票数过半为基准,按照得票高低顺序确定“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议名单。若建议名单低于申报通知的控制数,应遵从“宁缺毋滥”原则,以建议数为准。未使用名额自动计入下一年度申报名额累计使用。市人社局纪检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监督。4.社会公示。项目建议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由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5.公布名单。项目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社会公布新建市级基地建设项目名单。
解读人:局职建处 杨璐荧;联系电话:028-61888231
十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适用对象: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高技能领军人才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骨干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培训学校)为载体领办或创办,工作室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训等场所。
(二)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等。
(三)申报条件:1.技能大师申报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成都市技术能手”、“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长期从事技能传承工作,并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技艺人才。(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作用。2.依托单位建立工作室,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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