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且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机构或政府部门官方媒体发表;
或参与科普期刊、报纸专栏、网络专题组稿不少于 4 期,取 得一定传播效果。
( 2)参与策划实施科普活动、科普相关赛事或作为科 技辅导员指导学生获得二等奖以上名次,市厅级以上单位举 办的不少于1次,或县处级单位举办的不少于2次;或参与策 划单次参训人数50人以上的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10次。
( 3)参与策划实施科普展览不少于1个;或参与研发在 科普展览正式展出的较高质量科普展品不少于1个;或独立 完成科普讲解100场次以上。
( 4)参与策划实施县级以上较大规模的科普活动4次以
上;或参与策划实施科普讲座(报告)、科普培训等科普活 动每年4次以上;或参与规划设计及建造面积200平米以上的 科普场馆1个以上。
( 5)参与 1 项县处级以上科普研究项目或主持完成 1 项本单位科普研究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通过验收。
7.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 作,主导技术转移项目累计技术交易额 1000 万元以上,或 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 3 项以上有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技术 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营运等项目。
8.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 四)论文、论著条件
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著作不作为申报工 程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条件,但需提供 1 篇与申报专业一致, 且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报告、技术评估报 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试验报告、 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材料。其 余申报评审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需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
1.在专业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以 上。
2.独著(合著) 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以上,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且著作已出版。
3.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 2 篇与申报专业一致,且本人
不要害怕这个世界,让它对智慧充满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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