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产融合作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五)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围绕守牢建好“天府良田”重点任务,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中央财政奖补政策。加快落实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提质增效重点任务,省级财政对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开展的粮食生产经营贷款和现代农业发展贷款担保的低费率部分给予综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引导市县发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分险增信作用。落实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中央财政奖补政策。
(六)推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融资发展。聚焦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企业融资发展,统筹建立集中统一规范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和“政银担”风险分担模式,分设差异化专项贷款子产品,实施统一分险比例,重点支持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内外贸等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给予获贷企业一定比例贴息,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费补贴、中小微外贸企业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七)有效扩大全省投资与消费。用好用足增发国债、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政策红利,推动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释放投资与消费潜力,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保交楼”专项借款贴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贷款贴息等阶段性政策,并根据经济运行态势动态调整。
四、支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八)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围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聚焦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支持做好全方位金融服务。对投资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为我省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支持的银行机构,以及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主承销机构,省级财政给予一定奖补。
(九)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聚焦“双碳”目标,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绿色信托发展,积极申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建设,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充分发挥省级生态环保金融支持储备库作用。支持绿色债券发展,对发行绿色债券的主承销机构给予一定奖补;降低生态环保融资成本,对生态环保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根据中央财政相关政策和资金安排情况,支持涉林企业(个人)融资发展。
(十)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以引导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为主线,落实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政策,对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对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给予奖补,对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奖补支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对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增速超过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一定幅度的银行机构给予奖补。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给予贷款奖补。对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保费补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业务奖补、省级再担保机构给予再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对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设立营业网点的银行机构给予补贴,实施外卡刷卡设备和运维费用补贴以及外卡刷卡费用补贴,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实施政策性保险保费奖补,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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