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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5-06 | 133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我们研究形成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为尽快出台该办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等领域“急难愁盼”事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 系 人:马杰

联系电话:028-86751505

电子邮箱:sc_rks@163.com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6日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资源更加合理有效配置,促进科研管理水平和科研项目质量提升,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下简称“科研项目”)包括三类。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下简称“人科所”)统一组织实施的年度科研项目(下简称“厅级科研项目”)。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实施的且纳入人科所备案管理的年度科研项目(下简称“厅属单位备案科研项目”)。

(三)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单位根据本地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纳入人科所备案管理的年度科研项目(下简称“市县备案科研项目”)。

第三条  科研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设置,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及立项,过程管理,评审和结项,项目成果的应用与转化,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备案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坚持“权责清晰、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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