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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5-05 | 1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文件精神,推进零工市场建设,促进零工更好就业。我们结合四川省实际,研究形成了《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龚小炜

联系电话:028—87789480

电子邮箱:scsjyj@126.com

附件:1.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4日


附件:1.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附件1

 

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零工市场作为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的重要载体,对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和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规范发展零工市场,既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要求,积极为用工主体和灵活就业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零工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打造“线上+线下、现代+传统、就业+保障”的就业综合服务体,满足广大劳动者多元化就业需求,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调动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力量,以方便劳动者就业增收为出发点,全面引导零工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优质、暖心、全面的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全力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更好就业、更有保障,切实增强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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