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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5-05 | 14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强化零工快速对接服务。建立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服务。优化零工快速对接流程手续,简化求职招聘登记表格事项,设立零工信息快速发布通道,引导分职业(工种、岗位)对接洽谈,完善车辆即停即走引导等服务,方便双方快速进场对接。拓展零工招聘对接形式,在举办行业、企业招聘会中增设零工招聘区或因时因需举办零工专场招聘会,组织流动招工大篷车、定向招聘等活动,促进供需匹配对接。

(六)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完善培训项目和培训政策推介服务,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四川公共招聘网和各地线上服务平台接受零工人员培训报名。鼓励培训机构根据零工市场岗位招聘需求,推出一系列符合大众需求、易学易用的线上免费培训课程并动态更新,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方便零工人员灵活选择。将灵活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权益维护内容纳入培训范畴,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针对零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推送符合劳动者需求的培训信息,引导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零工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零工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

(七)强化困难零工帮扶服务。建立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人口、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开展个性化就业援助,明确服务项目和步骤,组织参加职业培训,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五、完善零工市场运行支撑

(八)强化信息化应用支撑。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运用,提升零工信息服务水平。依托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平台,开设“灵活用工”专区,设置用工、求职、培训、维权等核心模块并实时优化完善,不断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实效性,强化全流程线上对接,推动面试、录用、签约、入职等就业流程简捷化可视化。动态收集更新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信息,实现零工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多点联动、统一发布。制发零工市场“电子地图”,方便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快速查询。

(九)扩大多元化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兜底服务的公益属性,完善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强化零工求职招聘服务,加强信息真实性审核,示范带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县级国有劳务公司、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积极推荐负责零工市场运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项目评选,按规定落实奖补政策,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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