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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零工市场建设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5-05 | 1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基本目标

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要求,全面规范发展零工市场。2023年9月前,全省各县(市、区)通过新建、改造或加挂设置服务专区等方式,至少建设1家规范化零工市场(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县或市建设零工市场)。各市(州)本级可结合实际,采取单独建设或与所辖县(市、区)联建共建的方式建设市(州)级零工市场。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园区建设零工市场。2025年底前评定一批省级零工市场,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示范带动全省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高效匹配、管理规范、服务多元的零工市场服务体系。

三、规范零工市场建设布局

(一)科学合理布局。深入摸排辖区内零工市场数量、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及动态变化情况,掌握各类零工市场底数。结合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求职者和用工主体需求及便利度,按照“有求必应、无需不扰、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人员求职集中、交通环境便利的地点设立零工市场,方便供求对接、集中服务。对原有的零工市场,开展科学评估,对不适合在原地开展零工服务的场所,及时规划搬迁。依托现有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零工市场专区,形成稳定就业招聘与灵活就业对接于一体的综合性人力资源市场。积极探索依托邮政、银行、供销社等基层网点较多机构现有场所建设零工市场方式,整合力量、资源共享,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站点网络布局。

(二)完善配置设施。通过新建、改建、迁建等方式设立零工市场,合理设置综合服务、信息发布、等候休息等功能区域,配备对接洽谈、遮风避雨、防暑防寒、生活服务等基础设施设备,明确建设、管护、保障等责任单位,确保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长效化运行。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适应零工对接特点提早服务大厅开放时间,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职业中介机构当面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

(三)同步线上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建设线上零工市场,适应新业态、新行业发展趋势,按照操作便捷、服务全面原则,逐步完善功能,优化程序设计,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的线上服务。主动对接经营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力量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信息交互、共建平台等方式共同搭建线上零工市场,形成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同步建设、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四、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能力

(四)强化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加强建筑搬运、家政保洁、酒店餐饮等传统零工岗位和外卖快递、网络直播、创意设计等新兴岗位信息收集,通过办理招聘登记、走访调研企业、对接劳务中介和平台企业等方式,广泛收集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加强求职用工指导,引导用工主体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引导劳动者正确树立择业观念。拓宽零工信息发布渠道,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基层服务平台等线下场所和招聘网站、手机APP等线上渠道,依托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劳务专合社、劳务经纪人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零工求职招聘、见习、培训等服务信息,推送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就业创业等政策解读。开展零工人员求职登记,准确掌握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等情况,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为有需求的人员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制定个性化就业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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