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落实龙泉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探索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新模式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机制,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起草了《成都市龙泉驿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11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862793184@qq.com。
联系人及电话:何俊宏;028-84853903。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市龙泉驿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1月12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订依据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落实龙泉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探索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新模式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机制,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及《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新科发〔2022〕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定义
成都市龙泉驿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是指聚焦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围绕龙泉驿区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绿色低碳及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主要面向新能源、智能网联、氢能、汽车电子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任务实施成效为衡量标准,以成果落地应用为牵引,由创新主体或创新联合体揭榜实施的需求明确、导向清晰、用户鲜明的重大科技项目。
根据任务来源,“揭榜挂帅”项目分为政府出题类和企业出题类。
第三条 实施流程
“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需求征集、榜单编制、榜单发布、申报揭榜、评审遴选、揭榜公示、签署“军令状”、实施管理和考核验收等流程。
第四条 榜单规范
榜单应包括项目名称、需求目标、考核指标、实施期限、榜单金额。
需求目标应聚焦出题任务方向、提出具体任务要求,考核指标应量化、成果化且能全面支撑需求目标的实现,实施期限应不超过2年,榜单金额为成功揭榜并通过考核验收后拨(支)付给揭榜方的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