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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龙泉驿区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3-01-17 | 74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落实龙泉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破除项目预算编制对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的束缚,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更好发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起草了《成都市龙泉驿区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16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862793184@qq.com。

联系人及电话:何俊宏;028-84853903。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市龙泉驿区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暂行办法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1月17日



成都市龙泉驿区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精神,落实龙泉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于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委办〔2020〕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1〕4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21〕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破除项目预算编制对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的束缚,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更好发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是指为保证科研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经费总预算不变、经费支出不违背“负面清单”的前提下,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项目经费支出。

第三条 坚持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更加符合科研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增强科研创新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四条 遵循“以结果为导向、放管服结合、履行法人责任、强化绩效管理”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软科学类研究项目和“揭榜挂帅”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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