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体科局,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产学研单位,各位专家: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推进凉山州科技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州科技局制定了《凉山州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8日
凉山州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关于印发凉山州深化州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发〔2017〕7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推进凉山州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库是凉山州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我州科技奖励评审、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等科技活动的专家,均纳入专家库管理。
第三条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州科技局”)是专家库的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专家库建设遵循“择优入库、科学分类、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专家库建设
第五条 专家库依托凉山州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由州科技局负责建设、运行维护,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专家资格初审、登记入库等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专家信息更新。
(二)开展专家随机遴选抽取工作,记录专家工作情况。
(三)负责专家日常联系、服务以及组织专家培训与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