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专家库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第六条 专家库专家主要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金融财税、法律及合法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等单位,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第七条 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一)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诚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等制度。
(三)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审等工作。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五)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专家,或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验收合格的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第八条 专家分类及入库条件。入库专家分为科技奖励项目评审专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按照战略咨询与科技评审评估进行决策服务工作归类。
(一)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二)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技术专家。
1.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专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2.企业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具有国内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三)管理专家。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科级以上职务。
2.国家、省级和州级各类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高级管理人员。
3.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高级管理人员。
4.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四)财务专家
1.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会计类、经济类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专家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请。专家自愿填写《凉山州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明确提出推荐意见后,提交州科技局(同时报电子档),县市专家由县市科技部门汇总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