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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凉山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3-16 | 3167 次浏览: | 分享到: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凉府发〔202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构建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发展体系,加快推进消防救援事业与凉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四川省消防条例》(2011年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6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1〕3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全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稳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消防救援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消防法治进程持续加快。将消防工作纳入凉山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凉府发〔2016〕2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5〕2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十三五”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凉府办函〔2017〕7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政策任务分解表和凉山州2020年度消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38号)等消防政策文件,为全州火灾防控、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基础建设、优抚优待等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消防工作的“五项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督导、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逐年加大考核比重。加强州县两级消安委实体化运转,每年召开全州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落实行业部门“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管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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