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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凉山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3-16 | 31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是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2023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和100户或500人以上的扶贫搬迁安置点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鼓励一般单位、居民小区和村(社区)设置微型消防站,设置专(兼)职消防组织和岗位人员,确保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各微型消防站每年按要求参加消防救援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课程,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指挥、调度。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将城乡消防规划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范畴,同步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和消防救援力量等,合理确定城乡不同区域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救援力量的建设和配置标准,科学设定发展任务,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城乡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同步纳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加强规划的评估、考评。2021年,西昌市完成城区消防专项规划修订,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2年,除西昌市以外的县(市),完成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新编与修订,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2年,各县(市)全国重点镇完成本级消防专项规划新编与修订工作,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3年,各县(市)其他非全国重点镇完成本级消防专项规划新编与修订工作,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4年,各县(市)全部乡镇组织新编或修订的本级规划应当有消防专篇内容,全部行政村新编或修订的村规划应当有消防专篇内容,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推进训练基地和消防站建设。2021年建设完成州防灾减灾应急训练和物资储备基地,配齐车辆、人员、器材装备、物资。2021年建设完成成凉园区消防站、西昌老城消防站、会理古城消防站、冕宁县复兴镇消防站、盐源县泸沽湖镇消防站、越西县普雄镇消防站;2022年建设完成西昌市礼州镇消防站、会理市黎溪镇消防站、德昌县永郎镇消防站;2023年建设完成木里县室内训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库、会理市云甸镇消防站、金阳县对坪镇消防站;2024年建设完成西昌市邛泸景区消防站、木里县瓦厂镇二级消防站、冕宁县泸沽镇消防站、普格县螺髻山镇消防站;2025年建设完成西昌市西部新城特勤消防站、甘洛县海棠镇消防站、布拖县龙潭镇消防站、金阳县派来镇消防站(详见附件2)。森林消防训练场馆建设方面,2021年,在州森林消防支队机关建设一座800平方米的钢结构训练馆;2021年—2023年,在州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市大队、直属大队、木里县大队各修建1处简易型绳索救援训练场,在州森林消防支队直属大队、木里县大队各修建1处简易型地震救援训练场,建设火场心理行为训练场;2021年—2024年,在州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市大队建设战术模拟训练室,搭建模拟训练平台,采用VR技术模拟真实火灾现场;2022年—2024年,在西昌市尔舞山,协调征用部分林地进行扩建,按照500亩标准建设训练场,修缮林区道路、建设相关设施(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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