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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凉山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3-16 | 31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凉府发〔202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凉山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构建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发展体系,加快推进消防救援事业与凉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四川省消防条例》(2011年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6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1〕3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全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稳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消防救援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消防法治进程持续加快。将消防工作纳入凉山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凉府发〔2016〕2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5〕2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十三五”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凉府办函〔2017〕7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政策任务分解表和凉山州2020年度消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38号)等消防政策文件,为全州火灾防控、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基础建设、优抚优待等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消防工作的“五项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督导、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逐年加大考核比重。加强州县两级消安委实体化运转,每年召开全州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落实行业部门“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管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综合防控效能显著提升。组织开展40余个专项治理行动,启动全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整改火灾隐患近10万处,其中重大火灾隐患21家,包括国务院、省政府挂牌的州二医院、州一医院重大火灾隐患。推行彝区农村“116”消防综合治理模式,重点夯实彝家新寨和扶贫移民安置点消防软硬件基础,农村零星亡人火灾发生率明显下降。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优秀网格员表彰奖励体系。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16000个,推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和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扎实开展寺庙消防安全治理,有效防止包括藏区寺庙在内的重点寺庙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大力开展旅游景区、重点林区专项防火行动,积极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机动巡护、设卡检查等防火勤务,有效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局面从“被动打火”向“主动防火”转变。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建成州县两级宣教中心,依托各类宣传载体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

四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构建州、县专职消防队伍体系,组建综合消防应急救援队,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地震地质、快速反应等专业队,“轻骑兵”前突小队,依托西昌市森林消防大队组建地震、水域救援快反分队。开创了全省政府专职队建设先例,增招政府专职消防员100人。将全州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个作战片区,建强片区中心队伍,建立片区联动作战机制,逐步破解了独立作战问题。推进“三级五中心”建设,完成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公安网络割接迁移,配备了静中通、动中通、轻型卫星便携站、北斗终端(含有源和无源)、天通卫星电话、4G单兵图传设备、四旋翼无人机等通信设备,基本满足全天候直报直调要求。成功处置了抗震救灾、抗洪抢险、森林火灾扑救、跨区域增援等急难险重的灭火救援任务,圆满完成藏区维稳、央视中秋、春晚分会场、火把节、西昌国际马拉松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五是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推进市政给水管网、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与道路同步建设,优化消防供水管网。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推动全州、各县(市)各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工作,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逐步强化经费保障,全州消防安全工作经费连续五年持续增长。积极推进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新增消防车50台、器材装备1万余套,建成投用消防站10个、主体完工消防站3个,老旧消防站全部完成重建,州防灾减灾应急训练和物资储备基地主楼主体修建完工,消防救援人员公寓房搬迁入住。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州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目前消防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一是工作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压实。部分地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未有效形成,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责抓消防的力度不大,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尚未全面铺开,行业部门共商共治局面尚未形成。部分单位、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消防基层治理体系尚未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体系普遍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火灾扑救力量不足,近5年凉山农村火灾发生率比省内其他市州普遍高出20%。三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全州范围内传统的“两村一结合三场所”、老旧小区、部分康养民宿场所、仓储物流场所等存在内部消防设施缺失、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差,外部防火间距不足、周围通道狭窄、基础消防设施欠缺等隐患问题,整改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域旅游方兴未艾、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新业态、新工艺、新场所等发展迅速,给消防综合治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凉山是典型的生态环境脆弱区和地质灾害高发区,全州17个县(市)中11个为高危区、6个为高火险区,是全国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区域,近年来极端天气频现,西南气候干旱趋势加强,森林火灾风险突出。四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够扎实。随着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全州城市面积快速扩张,城区规模不断增大,重点城镇人口急速膨胀,相关配套消防供水、消防水池、消防取水码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消防站建设标准不高,现有的队站布点、训练设施、演练场地、装备器材、个人防护、应急物资保障和基地建设难以满足实战需求。五是应急救援力量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全州火灾、洪涝、泥石流等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危化品等事故逐年增多,全州消防力量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不足、队员流动性大,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尚未形成体系,综合救援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现实需要。

二、“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7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凉山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全州消防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绝对领导。坚持法治引领,着力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确保消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有问题和短板,科学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现代化的消防治理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立体化灭火应急救援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体系全面优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城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坚决完成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一)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凉山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实体化运行,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五项机制”,持续开展消防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解决消防工作重大瓶颈问题。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会商协调、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燃气、电动自行车等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监管职责边界,防范化解新能源电池、电化学储能等新业态新技术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出台《凉山州民宿和康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

二是推进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区域、行业领域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危单位每年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和本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研究制定刚性工作措施。严格执行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规定,探索对重点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管理标准,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创新。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智慧消防”在社会消防管理中的创新应用(详见附件1),因地制宜普及火灾技防措施。在消防执法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消防服务”专区,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将消防工作融入社区综合治理中心管理平台和“减灾社区”创建内容,发挥基层网格员、基层志愿者、物业保安等力量作用,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畅通“12345”市民热线火灾隐患受理渠道,推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十户联保”责任制,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健全查处、管控、反馈、奖励等机制。健全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机制,将消防审批、安全承诺、行政处罚、技术服务、隐患整改和事故追责等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推广实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加强消防智库建设,分级、分行业领域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健全决策咨询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保险等手段,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新模式,一般性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基本解决。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约谈制度,各级政府对消防部门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并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是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2023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和100户或500人以上的扶贫搬迁安置点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鼓励一般单位、居民小区和村(社区)设置微型消防站,设置专(兼)职消防组织和岗位人员,确保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各微型消防站每年按要求参加消防救援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课程,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指挥、调度。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将城乡消防规划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范畴,同步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和消防救援力量等,合理确定城乡不同区域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救援力量的建设和配置标准,科学设定发展任务,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城乡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同步纳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加强规划的评估、考评。2021年,西昌市完成城区消防专项规划修订,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2年,除西昌市以外的县(市),完成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新编与修订,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2年,各县(市)全国重点镇完成本级消防专项规划新编与修订工作,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3年,各县(市)其他非全国重点镇完成本级消防专项规划新编与修订工作,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2024年,各县(市)全部乡镇组织新编或修订的本级规划应当有消防专篇内容,全部行政村新编或修订的村规划应当有消防专篇内容,且纳入当地总体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推进训练基地和消防站建设。2021年建设完成州防灾减灾应急训练和物资储备基地,配齐车辆、人员、器材装备、物资。2021年建设完成成凉园区消防站、西昌老城消防站、会理古城消防站、冕宁县复兴镇消防站、盐源县泸沽湖镇消防站、越西县普雄镇消防站;2022年建设完成西昌市礼州镇消防站、会理市黎溪镇消防站、德昌县永郎镇消防站;2023年建设完成木里县室内训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库、会理市云甸镇消防站、金阳县对坪镇消防站;2024年建设完成西昌市邛泸景区消防站、木里县瓦厂镇二级消防站、冕宁县泸沽镇消防站、普格县螺髻山镇消防站;2025年建设完成西昌市西部新城特勤消防站、甘洛县海棠镇消防站、布拖县龙潭镇消防站、金阳县派来镇消防站(详见附件2)。森林消防训练场馆建设方面,2021年,在州森林消防支队机关建设一座800平方米的钢结构训练馆;2021年—2023年,在州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市大队、直属大队、木里县大队各修建1处简易型绳索救援训练场,在州森林消防支队直属大队、木里县大队各修建1处简易型地震救援训练场,建设火场心理行为训练场;2021年—2024年,在州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市大队建设战术模拟训练室,搭建模拟训练平台,采用VR技术模拟真实火灾现场;2022年—2024年,在西昌市尔舞山,协调征用部分林地进行扩建,按照500亩标准建设训练场,修缮林区道路、建设相关设施(详见附件3)。

三是推进公共消防水源建设。推动市政给水管网、市政消火栓与城市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优化消防供水管网。全国重点镇、旅游小镇、历史文化名镇(村)、工业园区、新建城市市政道路、“棚户区”改造、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全部配套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其他乡(镇)、彝家新寨等要建设消防水池,保障消防用水。加强消火栓智能化管理,引入“二维码”、PGIS等信息化手段,完成消火栓“身份”识别和数据录入。“十四五”期间,穿过城市和县城的主要河道按规范全部增设消防取水码头。“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1800个市政消火栓(详见附件4),逐步补齐市政消防水源“欠账”,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95%。

四是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依托119接处警和智慧指挥系统,建立统一的消防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平台,与全州应急指挥中心体系做到相融相通、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调度指挥网络。2021年,完成凉山州森林消防支队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2022年前,完成全州消防救援队伍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一张图”部署及应急通信装备升级改造。建立与气象、水利、住建、交通、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协作机制,为持续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提供通信保障能力。大力推动“智慧森消”建设,开发“智慧森消”平台,平时,完成驻守区域内林区内地形地貌基础数据采集,开展重点防护区气候变化和火灾特点研究。灭火作战时,根据任务需要通过无人机围绕受灾地域进行空中飞行拍照,快速拼接生成态势图,并利用现地气象、植被、水文、交通等数据补全态势要素,为指挥决策提供参考。

五是推进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各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工作。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开展消防车通道日常检查巡查和宣传教育,督促社区、小区等畅通消防车通道。针对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的要求,规划部门提前规划,住建部门牵头制定治理方案,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物业企业要积极配合。村、社区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分片、定人的方式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鼓励建筑和住宅小区应用智慧停车设施设备、车辆快移手动装置等科技化手段,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各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国家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一般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要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和川办函〔2015〕140号、凉府发〔2015〕29号要求配齐人员(详见附件5)。不符合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的乡(镇),应按照《乡镇消防队》组建志愿消防队,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参照《乡镇消防队》建设志愿消防队伍。2021年底前,各县(市)分别依托消防救援队伍组建1支20人的地震救援专业队,配齐车辆装备。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专业扑火队伍点多面广、到场及时、情况熟悉的优势,理顺专业扑火队伍与综合救援队伍在调度指挥、协同配合、训练指导上的工作机制,建成一支常年备战、业务精湛、保障有力的专业队伍。“十四五”期间,协调省委省政府在会理、德昌、冕宁、盐源各增设1个110人编制的森林消防大队,构建以西昌为中心、辐射16县(市)部署力量的格局。

二是加强车辆装备建设。防护装备方面,政府专职消防队2021年前必须按标准完成个人防护装备配备,2024年前特种防护装备配备达标,年均更新换代率不低于10%。救援装备方面,2022年前,西昌市配备1套消防远程供水系统。2023年前,州本级配备1套消防远程供水系统,各消防站车辆、装备必须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2024年前,州本级购置1套火场侦查无人机系统,2025年,木里、盐源、冕宁分别购置1套火场侦查无人机系统(详见附件6)。2024年前,为各森林消防大队更新升级和采购配备一批遂行灭火作战、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等任务的主战装备和新特装备。2025年前所有队站配备性能优、效率高的救生破拆、生命探测、水域山岳救援等装备。消防车辆(船艇)方面,2023年底前,强制报废不适宜执勤备战的消防车,并坚持“分级配备、突出重点、差异发展、适当超前”原则,配备高原炊事车、指挥方舱、冲锋舟(含拖车)、地震救援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泡沫水罐消防车、高喷或云梯消防车、运兵车、宿营车、大功率供水车等(详见附件6),初步形成数量够用、性能良好、结构更优的车辆体系。通信装备方面,2021年,完成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2022年前,州本级、会东完成超轻型卫星便携站配备。2022年前,全州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决策系统、消防指挥网、“一张图”、语音图像自组网、370MHz频率资源窄带无线通信网等系统网络的搭建。2025年前全州所有县(市)消防站配备双光无人机、音视频布控球、多模单兵、350M对讲机等关键通信装备(详见附件7)。

三是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辐射全域、快速反应、灵活调用”的战勤保障体系,2021年前,制定全州消防战勤保障及物资储备标准,全面建成“州级—片区—消防站”的“1+4+19”战勤保障格局,配齐专勤保障力量,拓展社会化保障渠道,按标准配备战勤保障物资,实现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建立消防救援物资紧急调用、征用补偿以及优先运输保障机制。2021年前,修订(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基本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经费保障水平。

(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推广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农村宣传教育,打通消防宣传“最后一公里”。2022年前,全州各县(市)建成固定消防宣教场所并实体化运行,按照州级不少于6人、县(市)级不少于2人的专业人员配齐消防宣传队伍,每年开展宣传人员培训不少于一次。按照第一时间采集、制作、发布的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相机、手机、编辑电脑、无人机等设备,确保宣传装备全面达标配齐。2023年前,州本级以及西昌、冕宁、德昌、会理、会东要配备1台消防宣传车,其余县2025年前配备到位(详见附件6)。各县(市)要利用消防队营区营房、学校、宣传馆、公园、广场、街道等场所,打造消防宣传科普教育基地(馆)并实体化运营(详见附件8),让群众生活中能有机会接触消防、学习消防。

二是推进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建成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凉山分站,加大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等消防从业人员知悉自身承担的消防法律职责,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工作,2021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2022年底持证上岗率达100%,一般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持证上岗率达9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领导的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建立从州级领导、县(市)领导、各级职能部门到乡镇(街道)、基层网格员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体制。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协对消防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共同推进消防事业发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9〕3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0〕476号)精神,加大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健全消防高危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消防事业保障机制。鼓励民间捐资设立消防公益基金,推动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各地要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当包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使用经费。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办发〔2020〕5号)和凉府办函〔2020〕38号文件精神,推动落实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政策。

(三)加强考评问效。各级各部门要分解落实好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和评估,实行跟踪问效,接受各级人大、社会公众等的民主监督。

(四)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消防发展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领会规划精神和消防事业发展方向,明确工作责任。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良好氛围。

附件:1.凉山州智慧消防建设计划表

     2.凉山州消防队站(基地)建设计划表

     3.凉山州森林消防重点工程项目表

     4.凉山州市政消火栓建设计划表

     5.凉山州消防队站队员招录计划表

     6.凉山州消防救援车辆(冲锋舟)配备计划表

     7.凉山州消防救援应急通信装备配备计划表

     8.凉山州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计划表

     9.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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