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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成都高新区深化企业首席健康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的公示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时间:2024-02-01 | 146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公共卫生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急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规范设置食堂;制定企业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四)职业健康

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要求,配备有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规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医疗保障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做好本企业的医疗保障参保、待遇政策落实,加强医保政策宣讲,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六)健康促进环境

推动建设“健康小屋”,为员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动配置自动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推动开展无烟单位、营养健康食堂等健康单位认证。

二、园区、楼宇健康管理员

负责落实园区、楼宇健康管理工作,协同开展入驻企业健康管理工作联动和监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健康、健康教育和医疗保障工作。

(一)园区楼宇管理

建立维护入驻企业花名册和入驻企业健康管理人员联络表,定期联系传达政府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来访人员登记管理;

(二)爱国卫生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除四害”,实施垃圾分类,保持环境整洁,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要求,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特定场所规范设置吸烟区。

(三)公共卫生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急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规范设置食堂;制定企业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报告突发事件等。

(四)医疗保障

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进园区”“进楼宇”宣传活动;推广使用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办理医保业务;依托“健康小屋”推动建设“医保工作站(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五)健康促进环境

  推动建设公共“健康小屋”,为入驻企业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公共区域配备自动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推动开展无烟单位、营养健康食堂等健康单位认证。


 

成都高新区

关于深化企业首席健康官制度的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深化推进“健康高新”和“健康企业”建设,建立职业人群健康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全人群全周期健康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全区企业健康环境,提升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企业及劳动者的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意识,保障企业可持续性稳定发展,特制订本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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