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护传承农耕文明。持续抓好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挖掘申报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组织开展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节目展演、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展、农村生产生活手工艺精品展,集中展示农耕文明、农业遗产和农村生产生活手工艺的智慧、魅力。组织参选第八批四川省农村手工艺大师、积极参加“首届川渝民间工艺双创精品展”“蜀土匠心——‘知竹常乐’竹编精品展”“蜀土匠心——漆妙无穷”漆艺精品展。做好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深入挖掘、演绎民俗文化对当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教化与滋养。配合各部门、高校非遗教育需求,以及省内文艺之乡培育需要,逐步推动“民艺小工坊”技艺传承培训工作。
(六)共同助推农村文化事业。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协调推进“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活动、成都市优秀非遗工坊评选、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样板村镇评选、全民阅读和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利用。深化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开展“青春志愿·靓在乡村”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文联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重点活动落地实施,因地制宜举办本地特色活动,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要厉行节约,坚决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活动实施单位要精心谋划、务求实效,明确活动安排,建立责任落实机制,防止形式主义和表面热闹,严守各项纪律规定。活动内容和规则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益属性,避免过度商业化,规范财务管理,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为农民群众参与活动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强化服务支持。引导志愿者和公益机构广泛参与,鼓励企业捐助、协办重点活动,推动公益基金设立支持乡村文化振兴的子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文化中坚力量、乡村文化使者进行宣传推介。组织田野调查、培养乡土人才、开展乡村文化和农耕文明交流研讨,增强文化建设智力保障。
(四)做好宣传推广。用好各类媒体资源,注重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川善治”数字化乡村治理平台在活动组织、宣传、动员等方面的功能,线上线下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设成果,扩大活动声势影响。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对农民群众自主开展文化建设涌现的先进代表、感人故事,要加强展示推介,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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