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共十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并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作出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新形势下中小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多于挑战,也承担起更多新的使命,中小企业的韧性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事关全局的重要作用。在科学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将努力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围绕“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一个目标,并将这一工作体系作为《规划》的核心内容,成为“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十四五”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9个部门,联合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主要考虑
规划的总体考虑主要基于以下3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事关全局的重要作用。《规划》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将党中央对“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之中。
二是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规划》立足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作用,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引导各类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尊重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内在的创造力,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注重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