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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旅行社“引客入川”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11-27 | 20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3〕32号)文件精神,现将《旅行社“引客入川”奖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7日      

(联系人:邓兴,联系电话:028-86702639)

旅行社“引客入川”奖补实施方案

一、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来川人次奖补

(一)政策标准

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组织旅游团队来川的旅行社按每人次30元给予奖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旅行社;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信用记录良好;

3.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组织、接待省外游客在全省范围内旅游的旅游团队,填报了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

4.自2023年1月1日起至申报截止日期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列入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且自2023年1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从事“引客入川”相关旅游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来川人次奖补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3.项目佐证材料:电子行程单,旅游意外险保险单,游客名单(含身份证信息)、住宿发票复印件;

4.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导出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汇总表、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团队地接协议、导游委派手续、车辆运调手续或趟次合同、供应商或旅游辅助人确认函、支付凭证和转款记录等相关材料以及原件。

以上资料均按团队进行“一团一档”整理并装订成册。

二、旅行社组织包机来川旅游奖补

(一)政策标准

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冬游四川消费季”期间组织包机从省外来川旅游的旅行社(不含入境包机),以同一旅行团队完成往返为一个架次,按照旅游团队的客机上座率给予2个档次的奖补。

1.上座率达到80%(含)及以上,每架次给予28万元一次性补助;

2.上座率达到60%(含)至80%,每架次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旅行社;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信用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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