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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12-12 | 40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府函〔2023〕29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宜宾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融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依托宜宾综合保税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国家开放口岸等开放平台,发挥宜宾“水、公、铁、空”立体交通网络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优势,充分借鉴现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围绕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聚焦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优势、发展新模式,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新路径,加快本土优势产业“走出去”,增强外向型经济活力,将宜宾建设成为西部跨境电子商务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激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转型。激活跨境电商领域的创新创业,培育新型贸易经营主体,推动智能终端、动力电池、晶硅光伏、高端装备等产业的贸易方式向新型贸易业态转型。

坚持联动中心城市、连接国际市场。充分利用成都、重庆等地的国际贸易物流通道和城市间产业、政策联动优势,发挥“调蓄”作用,扩展企业出海路径,连接国际市场。

坚持实践成熟经验、试点特色政策。复制推广全国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熟发展经验,根据宜宾跨境电商发展现状、传统产业特点、未来发展趋势制定和试点特色跨境电商出海政策。

坚持推动科技创新、提升转化成效。依托宜宾作为全省首批省级创新型城市的优势,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新活力,提升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研发设计能力,收集、分析国际市场需求,反向指导科技成果应用,提升转化成效。

(三)发展目标。

按照“双创激活、产业升级、联动发展”的发展思路,依托宜宾三江新区、宜宾综合保税区等区域,健全跨境电商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支撑服务体系,推动跨境电商在产业转型升级、外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将宜宾综试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新高地及高水平开放经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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