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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3-10-30 | 219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农规〔202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30日


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为引导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推进生猪屠宰向生猪养殖主产区转移,保障猪肉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四川是生猪养殖大省、全国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2022年出栏生猪6548万头,居全国第一。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动作为,狠抓行业治理,持续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和转型升级,全面执行官方兽医派驻和非洲猪瘟自检“两项制度”,严格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不断规范,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整体提升,肉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持续向好,全省生猪屠宰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到2022年底,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855家,较2014年末减少70%,年屠宰能力稳定在8000万头以上。规模化屠宰企业(年屠宰生猪2万头以上)达到247家,占比较2014年末提高20个百分点,规模屠宰企业屠宰量占全省屠宰总量82%。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14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厂(场)。2022年全省屠宰环节猪肉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97.7%。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肉食品的消费需求转变,我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凸显。一是屠宰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点多小散”状况仍然突出。目前我省生猪屠宰企业数占全国总量的近五分之一,规模化屠宰企业不到30%,尚有22个县(市、区)的生猪屠宰企业超过10家。二是生产水平不高,小型屠宰场点多且装备落后。目前全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普遍存在屠宰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个别还存在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达标等情况。三是屠宰企业精深加工水平不高,品牌化经营意识不强,产品结构单一,仍以热鲜肉和白条肉为主,产品附加值开发能力欠缺,有品牌无名牌,肉品冷链储运配送体系滞后,市场外销能力不强。四是屠宰质量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小型屠宰企业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官方兽医配备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能力有待加强,肉品质量安全保障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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