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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全额补贴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补贴

政策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2-10-01 | 333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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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0-01 至 2023-06-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申报对象
青白江区区域内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
支持标准

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纳 2022 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视为按规定正常缴纳,享受全额补贴政策。

申报条件

青白江区内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

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视为按规定正常缴纳,享受全额补贴政策。

联系方式

028-833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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